2024年村居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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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的反思和评价,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和利用自己的优势,心得大全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年村居工作总结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4年村居工作总结6篇

2024年村居工作总结篇1

一年来,在村“两委”班子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扎实地指导驻点村开展了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展烤烟生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下面,我就今年以来的驻村工作汇报

一、提高认识,明确定位,全心投入新的工作

开展“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的工作部署,是新时期进一步推进固本强基工作;开展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暨“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是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关系的重要举措。作为驻村干部,我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认清自身职责,迅速转变角色,全心投入到新的工作中。

二、虚心学习,深入摸查,为全面铺开驻村工作打好基??

担任村干部是一个全新的工作,为了能够顺利开展新的工作,力争出成效,我虚心地向第一届驻村干部请教,并认真查阅上届驻村干部移交的材料,找出开展新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并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最好的应对措施。

(一)虚心请教,了解农村工作的特点及办法

1、向单位领导及同事请教。在投入新的工作前后,单位的领导及上一届的驻村干部可以说是我最好的教师。我主动向他们请教,他们或教我农村领导的艺术,或教我农村工作的办法,使我受益非浅,大大地增强了我做好新工作的信心。

2、向基层领导、干部请教。镇、村两级领导长期从事基层工作,对农村的最新情况比较了解,有非常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是学习从事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最好宝库。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我们充分抓住各种机会,虚心向镇、村干部请教,进一步充实开展农村工作的办法。

3、向村民请教。有人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要做好农村工作,我认为深入了解农民的想法是不可缺少的环节。驻村以后,我有意识地向村民了解他们对村“两委”干部及村内各项事务的意见、建议等,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查找差距,努力提高从事农村工作的水平。

(二)深入摸查,了解村情民情

1、向村“两委”干部了解。村“两委”干部是农村工作的最直接参与及管理者,对本村的各项事务比较熟悉。驻村后,我们与村“两委”干部逐一交谈,对本村的基本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

2、向村民了解。有人说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本村的具体情况,村民最有发言权。驻村后,我抓紧时间走门串户,在村民中展开广泛深入的访谈,对村情民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3、学习了解村规民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依法行政,开展农村工作,除了需要了解国家的相关法规之外,还必须了解村规民约。驻村后,我查找出该村的村规民约,认真学习,为以后处理农村事务打好了基础。

(三)明确思路,制订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查,我对程官村的村情民情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也有了初步的工作思路。经过认真的分析,并在与村“两委”干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我制订2013年的驻村工作方案。

三、真抓实干,大胆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以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县、镇先进办的统一布署,我扎实地指导驻点村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了把农村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好,针对农村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费比较薄弱的问题,我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作了汇报,并取得了单位领导的支持,争取了2000元的配套资金,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胜利开展取得了资金支持。在整个先进性教育期间,我主要做了如下三方面工作:

1、结合农村党员实际,采取“领导带学、制度督学、上门送学、先进促学、流动党员电话送学、一对一帮学”等方式组织农村党员开展学习培训,使党员的参学率达到了100%。

2、为了把问题找准,村党支部采取了召开“三个座谈会”(村民代表座谈会、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党员代表座谈会)和走访群众的形式,广泛地征求群众对班子、群众对班子成员、群众对普通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指导有书写能力的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据统计,全村党员总数为59人,撰写了党性分析材料的有21人,占参加学习教育党员总数的35.6%。

2024年村居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构筑三条保障线,强化四项建设,增强五种能力。即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中心;以推动政府责任落实和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重点;构筑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经费三条保障线;强化业务指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机构规范四项建设;提高我省法律援助的组织建设、物资保障、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力五大能力。具体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清形势,切实把握好法律援助事业的历史发展机遇

省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府字[20xx]12号)决定,把“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充分表明法律援助已作为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不仅为法律援助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充分认识并把握好这次机遇,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取得实效,努力为我省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贡献。

二、认真组织实施民生工程,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为确保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省、市、县(市、区)三级司法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x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2、层层落实责任,分步组织实施。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式,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任务分解到基层,逐级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的不同要求组织实施。

3、突出重点,务求抓出实效。加大推进政府责任落实,在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基础上,确保法律援助经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加大办案力度,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做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案件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30%以上,确保1.8万件,力争达到2万件;其它法律援助事项(咨询、接访、代书)提高40%以上,达到15万件(次)。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温暖落到实处。

三、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更好服务民生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1、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放宽至2倍。

2、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把《x省实施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范围落到实处。同时,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等情形,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大力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法律援助“三条保障线”

1、抓住实施民生工程这一契机,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进程。通过规范达标,理顺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体制,妥善解决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人员、必要的业务经费、独立办公和临街、一层接待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三年内,全省法律援助机构都要达到规范标准。

2、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乡村延伸。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整合农村法律援助资源。力争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达100%,依托村(居)委会调解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达100%。构架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方便群众快捷便利获得法律援助。

3、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与水平。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法律援助业务规程》、《法律援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请省政府修改《x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关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案件范围,从制度层面解决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问题。

4、加强调研,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司法部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研究加强我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对策,为促进农村改革和基层稳定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调研,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会同省财政厅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进行调研,研究修订《x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5、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省厅将在今年上半年分别举办申领法律援助工作者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培训班,组织有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分批外出学习考察。各市、县(区)也应开展相应的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村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人员的培训,使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法律援助工作要求。

五、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

1、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推广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为全省外出农民工发放便民联系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低保人群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发放法律援助证。

2、改进为残疾人服务方式。全方位开辟无障碍法律援助通道,通过提供上门服务、印发法律援助盲文版资料、提供手语翻译等方式,确保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获得无障碍法律援助。

3、科学整合“148法律服务热线”为“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充分发挥其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作用。

4、充分发挥非诉讼方式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降低法律援助成本,探索法律援助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与其他执法调处手段和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以更加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疏缓社会矛盾。

5、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重点指导建立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

6、进一步推进全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及远程查询方式,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7、加强和改进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到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和审计范围,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法律援助经费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法援经费检查制度,探索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检查及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的工作机制。

8、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场所下楼办公。每个法律援助机构必须在临街一层设立独立的接待咨询室,有条件的应建立和改善便利残疾人的办公场所和无障碍服务设施。

9、为迎接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召开,各地要认真总结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检查《法律援助条例》和《x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总结并推广各自的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1、紧密围绕民生工程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结合先进典型和案例,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大造声势,扩大影响。

2、开展“百优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和召开第二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双先表彰会。

3、利用重阳节、妇女节、儿童节、助残日、“12·4”法制宣传日、农民工返乡期间以及《法律援助条例》和《若干规定》颁布实施日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

4、深入法律援助需求最为迫切的基层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编辑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以及盲文版法律援助宣传读物,免费发放基层群众。

5、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展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20xx年是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的开局之年,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2024年村居工作总结篇3

20xx年来,我局法律援助两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儿童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一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针对我县大部分妇女儿童缺乏法律知识、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广泛宣传了《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法律七进”、“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采取法律知识讲座、开主题班会、“格桑花”宣讲团开母亲课堂、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户外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推送信息等多种途径宣传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举办法治讲座62场次、主题班会98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8000人次。三是通过拍摄微视频,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婚姻家庭的正能量。截至目前,我局拍摄的微视频《离婚风波》在微信、微博等平台的转载量、点击阅读量比较大。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亲民爱民、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县局和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妇女儿童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制度。一是各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加强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完善和利用。二是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法律援助24小时畅通,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和问题。三是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共解答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咨询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024年村居工作总结篇4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任务完成

今年来,我中心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11月底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7件,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其中刑事278件,民事459件,律师办案460件,占案件数的62%,结案率达82 %。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发放办案补贴及律师值班补贴42.46万元。

二、注重案件质量,严把质量关,以结案促受案

中心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对办结案件按照《xx县xx县法律援助案件个案质量评估办法》进行一案一评,实行法律援助个案质量与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的`执行标准。中心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件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通过案件、旁听庭审、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规范法律援助卷宗管理,要求承办人员使用规范性文书,及时结案完整上交卷宗;举行结案卷宗同行评估活动,以活动提升承办人员对卷宗的质量要求的知晓度;及时对卷宗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卷宗发放问题,改进卷宗档案,提高卷宗质量,对于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卷宗才予以发放案件补贴。

三、优化配置,提升能力,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对于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上门受理案件,9月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到六镇受理一起30余人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集体案件,法援中心考虑到此案件人数较多且多是老年人,到中心多有不便,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将材料整理好带到六镇大殷村现场进行办理。

推行“两结合”点援制,实行“援调对接”模式。法援中心受理申请人的援助申请后,由受援人从法援中心公开的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册中,挑选自己信任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以调为主,调诉结合”。由于代理人是受援人自行挑选的,双方更容易沟通,在办理案件中,极易达成调解意愿,从而实现援调对接。点援制的推广不仅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更是切实减轻了受援人的诉讼成本,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在全县所有村(居)联系点悬挂了统一内容和规格的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重新编制法援宣传册,近年部分法规条文有修改,法援中心对照法律法规对7类宣传册进行初审,并邀请律师对宣传册进行二次审查。

开展案件评选、利用“3.15”、“农民工维权月”、“残疾人维权月”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专项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利用xx传统民俗日开展宣传,如“正月十六走太平”、“二月二xx庙会”等xx民俗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与结对帮扶的工作站和联系点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这些民俗日群众参与度高,参与群众数量大,大大地扩大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影响力。

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站宣传,今年召开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全面的宣传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20xx年工作谋划

1、加大法律援助民生案件办理力度,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注重案件结构的比例,加强案件质量。

2、修改案件补贴标准及个案评估标准,注重承办人案前、案中、案后的服务质量及办案质量。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对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综合系统平台的熟练运用和全流程应用及案件卷宗质量标准的提高。

4、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宣传工作,加大信息报道力度。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性,扩大影响,营造声势。

2024年村居工作总结篇5

20xx年,我乡党委、政府根据与县人民政府签定的阳朔县20xx年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狠抓落实,切实抓好我乡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年全乡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我乡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乡今年分管领导共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4次,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乡通过墙报、标语、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张贴标语20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80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院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摊点、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我乡按照朔食安委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工商所、企业站等部门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对2个饼子厂、餐饮单位和食品商店及小食品摊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进行了检查,严防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上市流通,从而预防了重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乡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此外还加强对菜农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3、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乡要求各村干部经常各村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1

体健康。

4、加强监管学校竹凉席厂食堂食品安全。我乡组织了卫生院等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企业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使用前对食品进行试纸检测,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农村50人以上聚餐要报告制度落实到位

20xx年,金宝乡按照《阳朔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农村50人以上聚餐环境与设施卫生、食品的采购和贮存、加工过程的卫生、乡村厨师卫生要求、申报和管理等规定,制定了《金宝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了金宝乡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并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

20xx年,金宝乡共签定了13份食品安全责任书,在13个村共落实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26人,负责农村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等工作,并指导群众自发建立操办大型聚餐并监管食品安全的“红白理事会”。20xx年1月至今,收到枫木寨岭底村等村交来的27份50以上聚餐备案表,全乡一年来未曾发生一起食物性中毒事件。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乡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网点和消费的总体情况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有的食品销售点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卫生消毒设施及废弃物处理等没有达到相关标准;

2、乡一级的处罚权力有限,除工商部门外,其他部门只能是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企业的违法活动。

3、由于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农村在外面的酒店办酒席的多了起来,所以接到报告的相对比往年少了些。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为切实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50人以上聚餐要报告等制度,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监管,对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加大力度,

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管肉类农产品蔬菜等群众日常必需品上来,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农贸市场农村杂货店小酒坊等销售网点的检查,堵塞漏洞。

3、发动群众,实施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负责,实现食品安全群控群防。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餐饮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等一系列制度,为食品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2024年村居工作总结篇6

xx年以来,xx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03件,其中民事诉讼701件,民事案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373件,刑事案件202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录入咨询2937条。共有法律援助律师12名,法律援助志愿者311名。

一、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服务网络,打牢服务平台。按照上级要求,我县法律援助中心融入“3+x”,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1个乡镇司法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配置相关制度和规范,在228个村居设置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有序开展咨询接待、案件受理、提供刑事案件线索等业务活动。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派驻律师值班。自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以来,我中心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工作衔接,及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促进我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情况

xx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案一号一卷,认真审核,严格把好三个关口:

1、强化责任意识,把好案件承办关。按照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要求承办人认真细致了解案情,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辩护词或代理词。在办理刑事援助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能够及时阅卷、会见被告人。

2、注重规范化管理,把好卷宗归档关。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卷宗封面,按照统一的归档目录和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做好一案一卷,案卷卷面填写规范,装订整齐。对卷宗材料不齐,要求援助人员补齐,否则不予结案和发放办案补贴。

3、开展案件跟踪,把好质量监督关。在指派援助人员办理案件的同时,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表》,案件办结时,统一收回,并附卷归档,同时做好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庭审旁听,案件旁听率达5%。通过回访没有发现援助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向受援人收取财物以及拒绝、拖延或无故终止法律援助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没有发生投诉。

(三)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

1、经费管理规范。按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专款特别是中央转移支付专款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单列法律援助科目,与县财政部局共同制定的《xx县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的,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

2、经费使用规范。20xx年,我县法律援助经费预算90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45万元,县级财政预算45万元,全部支出。案件补贴已发放40万,计划本周再发放5万元。宣传费用10万元,设备购置20万元,法律书籍10万元,办公等费用5万元。

(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全方位、多层次地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援助工作。与县广播电视台合作在黄金时段发布两期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火车站、公交车内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同时,印制了宣传册、杯子、雨伞、手提袋等宣传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工地、农村、学校等场所,通过咨询、授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全县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01场次,散发各种宣传资料8万份,市级以上报刊、载体宣传法律援助工作27条。

二、存在问题: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需提升,以适应社会需求。人员业务水平需提高,我中心及工作站人员只有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人才资源有限。经费结构有待合理化,案件补贴与其他支出比例持平。

三、下一步打算:

计划20xx年全面实现法律援助卷宗档案数字化,有效管理卷宗。投资42万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加强人才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重卷宗制作细节,提高卷宗制作质量。合理使用经费,案件补贴占比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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