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后感中练习设置悬念和铺垫,可以提升叙事写作的技巧,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既有客观分析,又有主观感悟,让阅读更加立体,下面是心得大全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叔叔读后感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叔叔读后感篇1
怀着沉重的心情,轻轻地合上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脑海中顿时思绪万千:不禁地想起了那位美国黑人奴隶——汤姆,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与艰难生活下,而更多的,只剩下对美国黑人的万般同情和惋惜。同时,一股股气愤的火焰油然而生。
一个人的灵魂破灭了,那就意味着他只剩下一副躯壳。汤姆,一个命运坎坷的黑人,即使肉体受到非人的摧残,他仍然坚信着,上帝守护一切生灵。
初看这本书,我本以为汤姆和他的妻子遇到了一个好东家,书中所讲的应该是一个幸福故事。但我错了,汤姆的命运竟一波三折。起先,他幸福地生活在谢尔贝先生家,因为种种原因,后来他竟被凶残的雷格里买了回去。一个人的自由竟然变成了交易的货物!至此,我不能不为主人公汤姆的命运哀叹。在汤姆的'那个时代,黑人根本没有尊严、自由,没有社会地位,有的只是无尽的凌。我不明白,社会应该是人类共有平等、民主的社会,每一个人都应享有社会赋予的基本权力,为什么黑人就该承受这样的不公?为什么在那个时代就没有人站出去控诉那些惨无人道的奴隶制呢?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互敬互爱,取而代之的却是种族歧视呢?
这让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同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黑暗的社会啊,你把黑人朋友们的自尊、自信、自由任意践踏,你把他们的思想套上了枷锁,你将他们推入了痛苦的深渊。汤姆啊,我为你悲鸣,如果你不曾生存在那个时代,或许你早已是家喻户晓的大善人;如果你不是黑人奴隶,或许你有望成为一个忠于职守的管家;如果面对雷格里的凶残,你不逆来顺受,听命于他,你也如不此痛苦地死去。但如果不是遮掩,你也就不是我所钦佩、赞颂的那个善良、正直、衷心的汤姆了。汤姆啊,为什么你明知雷格里的奴仆会被他折磨致死也不愿意听从凯西的建议逃离魔掌呢?你太忠厚了,但对于那样的主人,我坚信你应该背弃他,即使要有用生命去交换,那也是值得的,因为你为他尽忠,他不仅摧残你的肉体,还用卑鄙的手段吞噬你的灵魂。但你坚守了你的灵魂。
汤姆的人生是个悲剧,但汤姆的灵魂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叔叔读后感篇2
今天,我随意翻开一本《莫泊桑小说集》,看见目录里面有我们课本上所说的《我的叔叔于勒》,赶忙打开看了看。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满感交集。明白了莫泊桑为何以批判形小说家著称于世。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莫泊桑家里很穷,他们一心的希望就是莫泊桑爸爸的弟弟于勒。其实这个于勒以前很不受他们的欢迎。他是一个败类,总是不顾一切的消费。当他把自己得到的那份遗产挥霍的一干二净的时候,他的'哥哥——莫泊桑的爸爸的那份遗产,也就会受到影响,这常常使莫泊桑的妈妈十分生气。按照那时的规矩,他们把于勒送上了一条去纽约的船。后来,于勒来信说,他在那里发了大财,很快就要来和他们团聚。并且想把以前欠他们的钱加倍还给他。这让莫泊桑一家乐开了花。特别是莫泊桑的母亲,也不停的说“好心的于勒”。可是后来,他们在一次旅游的时候,看见几个人在吃一种叫做牡蛎的东西,这种东西很贵。莫泊桑的爸爸说:“大家要吃牡蛎吗?”他的妈妈很不高兴,想:“又要破费了。”可两个女儿一致答应,又当着女婿的面,不好拒绝,只好推脱说自己不吃,也不让莫泊桑吃。
莫泊桑的爸爸发现这个买牡蛎的人很像自己的弟弟于勒,便对妻子说:“怎么那个买牡蛎的人这么像于勒呢?要不是知道他已经发了大财,我还真以为就是于勒。”他的妈妈正在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中:“等于勒来了,就要用他的钱买一栋大别墅,过上美好的生活……”她很不快的说:“那个卖牡蛎的老家伙,衣衫褴褛,怎么是好心的于勒?”可是后来,他们真的知道了那个就是于勒。他们很生气,特别使莫泊桑的妈妈,说:“我就知道他还是个败类!幸好他还没有发现我们!要不,又要来占我们的便宜!……”可怜的于勒,只好还在那里继续买牡蛎,一家人连理都不理他,走了。
毫无疑问,莫泊桑是借自己的爸爸妈妈,批判当时残酷的主义和人类的自私,心胸的狭窄。这毕竟是莫泊桑的叔叔,他的亲叔叔。当他有钱的时候,被称为“好心的于勒”,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想占他便宜。当他赔本了没有钱的时候,又被称为败类。这时,他们的义务就是给于勒一些安慰!
这是某些人心的真实写照,这就是社会的一个缺点,这就是人心灵的丑恶。但愿像莫泊桑母亲这样的人,天下无存!
叔叔读后感篇3
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
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査比斯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査比斯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直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爱情。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朱蒂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
在这本书中,故事中的主人公朱蒂给我最大的启示是要学会感恩,从这点上我跟她相差甚远。人会不会感恩跟他人生经历过的事情有很大的影响。我从小受到父母无微不至的照料,慢慢的就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小没有受过挫折,没有经历过艰难的生活,就认为生活就应该是一帆风顺、风平浪静的。
随着年龄的增加、阅历的增长,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生活困苦,还有很多跟我同年龄的小朋友上不起学,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感激父母那?从现在开始,从父母开始,我要对他们心怀感激,要对他们说:“爸爸、妈妈您们辛苦了!”
叔叔读后感篇4
我上小学一年级了,放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报了一个阅读班。有一天,老师搬来了一些书。其中有一本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借了新华书店的书目。上面有一本书,也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还记得妈妈对我说过下次要是我买《汤姆叔叔的小屋》她也看。
我就向老师借了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太精彩了,我就情不自禁的把它带回家。里面的人物有丽莎、克鲁伊大婶、汤姆叔叔、赛尔比太太、赛尔比先生、吉琳、欧菲丽小姐等等。我还知道它的作者是斯托夫人。
赛尔比太太对仆人最好了,她最喜欢丽莎了。赛尔比先生明明过着快乐的'生活,最后居然把汤姆给卖了。克鲁伊大婶是汤姆叔叔的妻子。丽莎是赛尔比太太的仆人。吉琳是汤姆叔叔的新主人,但是,吉琳最后死了。欧菲丽小姐是吉琳的姑姑。我最喜欢吉琳、赛尔比太太、汤姆叔叔、欧菲丽小姐、克鲁伊大婶等等。
我还记得《汤姆叔叔的小屋》反映的主要事情: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相信上帝掌握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变,虽然渴望自由,但都因不愿意连累其他的奴隶而放弃了逃跑的机会。
叔叔读后感篇5
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叔叔读后感篇6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 《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叔叔读后感篇7
汤姆是个正直、勤劳、为主人着想的仆人,以前他拥有一个温馨的家庭和稳定的工作,但却因为主人破产,只好把他卖了,后来被另一个人买去,这两位主人都对汤姆很好。但是第三个主人,待他很不好,最后汤姆惨死在了他第三个主人的皮鞭下。
看完这本书,我就一直心痛,为可怜的汤姆而心痛,为那万恶的.奴隶制度而心痛;为封建的旧社会而感到心痛。那种心痛无法形容。
在这本书中,作者斯陀夫人为我们揭露了美国黑人奴隶制度的罪恶,也让我们深深感受这个当时的国家不公平,我觉得,每一个人,生命对待他们都是平等的,不能任何一个人来改变,就因为他们是黑人就要天生注定要当奴隶,就要挨主人打吗?就不能获得自由?黑人实在太可怜了!就是因为当时的封建社会政策,这种事情非常恐怖,不和平。
和平,是人人都想往的,可是现在,世界一点都不和平,一些国家还在硝烟战火中继续战斗,多少人不能安心生活,多少人无家可归,多少人连顿饭都吃不成,又有多少索然无辜的人在战争中失去了生命,多少可怜的孩子失去了父母,孤独的老人失去了儿女,多少人渴望和平啊!其实我就觉得,和平就在我们手中,大家都放下手中的武器,让国家不再到处都是硝烟。还有很多人像汤姆一样,一直崇尚自由,但不要让更多人看不到和平来的那一天吧!
这是很多人的心愿,和平多好!
就让那一天早些来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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