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活动总结的意义在于及时发现活动中的不足并及时调整方案,方案的制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衡量活动的风险和回报,下面是心得大全网小编为您分享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优秀6篇,感谢您的参阅。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篇1
为深入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开展20xx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消〔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拟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119”消防宣传活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平安你我。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区级层面
1、大赛。11月9日,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2、开展公益行动。邀请x,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3、打造亮点宣传。“119”宣传月期间。
4、举办一次消防队站大开放活动。最大限度发挥消防宣传教育固定阵地作用。
5、发动千名民警开展“进万家”活动。x等形式将消防安全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二)各镇街、部门、社会单位层面
1、开展20xx年“119”消防宣传月主题活动。各镇街、各部门要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要形成规模,扩大声势。
2、举办一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大培训。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冬季火灾防控重点内容,组织重点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部门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可以邀请消防支队宣传人员参与。
3、举办一次灭火与疏散逃生大演练。各乡镇、街道及各单位要结合季节和区域特点,选择消防安全高危对象或社区,组织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检验各救援力量联勤联动和微型消防站应急响应能力。
4、开展一系列社区消防宣传服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在本辖区集中开展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的消防宣传系列活动,组织社区民警、消防宣传大使、微型消防站人员针对孤寡独居、老弱病残等群体上门开展“一对一”宣传服务。要制作一批冬春火灾防控宣传展板在社区进行展示,集中宣传安全用火用气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教训。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相关镇街、区级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在宣传形式、宣传力度、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确保全区“119”消防宣传月取得实效。
(二)媒体联动,营造氛围。等媒体要主动介入,大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图文声影并茂地将识别消除火灾隐患的方法广泛传播,形成群众查改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掀起又一轮消防知识宣传攻势,让广大市民感受到消防时刻就在身边。
(三)认真总结,提炼亮点。各单位既要面向社会群众开展宣传,也要注重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既要营造宣传声势,更要注重实际、讲求实效;认真总结“119宣传月”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及时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反馈。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篇2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消防日宣传活动,确保学生在教学楼发生火灾时能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进一步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紧急疏散演习方案。
一、演练目的:
根据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原则,使师生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实施有效的组织和控制,避免现场慌乱无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紧急疏散演习提高师生们应付紧急安全事故的能力,使师生们知道在紧急疏散时要注意的事项、疏散的路线,为日后假如发生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提供经验。
二、演练时间:
20xx年11月5日第六节课
三、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班子成员、各班班主任和校园保安
四、演习分步安排教育:(xxx负责)
1、宣传动员:宣传演习意义、要求、注意事项等。(11月4日大课间)
2、班主任继续宣传,进行疏散路线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讲解和各班小演习。(11月5日利用晨会课)
3、正式演习。周四第六节课(11月5日下午)
五、警报(xxx负责)
1、演习疏散警报信号以警报声为准。
2、拉响警报、解除警报由通信联络组负责。
六、各演习职能小组及指挥人员安排:
1、通信联络组
组长:xxx
组员:xxx(广播员)。
主要职责: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2、疏散引导组
总指挥:xxx(总负责学校各楼层安全、全校师生的紧急疏散)
副总指挥:
xxx(负责求美楼现场指挥)
xxx(负责求真楼现场指挥)
xxx(负责求知楼现场指挥)
xxx(负责摄像)
xxx(负责拍照)
组员:相关班主任、跟班老师。
主要职责:当警报拉响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事发现场。
3、疏散到操场接应人员组
组长:xxx
大操场:
主席台
六年级、三年级、五年级、二年级、四年级、一年级
一年级:xxx二年级:xxx
三年级:xxx四年级:xxx
五年级:xxx六年级:xxx
一通道(一、四年级):xxx、xxx
二通道(二、三、五年级):xxx、xxx
三通道(六年级):xxx
七、各楼道扶梯楼处教师人员安排:
求美楼:xxx二楼扶梯:xxx(中)xxx(侧)
三楼扶梯:xxx(中)xxx(侧)
四楼扶梯:xxx(中)xxx(侧)
求真楼:xxx二楼扶梯:xxx(中)xxx(侧)
三楼扶梯:xxx(中)xxx(侧)
四楼扶梯:xxx(中)xxx(侧)
求知楼:xxx二楼扶梯:xxx(中)xxx(侧)
三楼扶梯:xxx(中)xxx(侧)
四楼扶梯:xxx(中)xxx(侧)
现场指挥:各班主任
八、疏散管理
a、疏散命令:由演练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疏散命令;紧急状态下,值日领导及政教处人员可在上报校应急总指挥的同时发布疏散命令。
b、疏散信号:在防灾警报鸣响时广播同时播出“老师们、同学们请注意,学校现在发生紧急情况。为确保安全,请全校师生按照学校安排迅速地撤离到走廊,站成两列纵队。请大家务必听从指挥,不要慌乱!(重复2遍)”
全体师生听到警报后要立即停下所有工作,班主任马上组织学生有序疏散。用湿毛巾、湿纸巾或手,捂住口鼻。指挥学生,有序撤离到走廊,各班教室前后门出口安排:前四排同学从前门走,后四排同学从后门走,在走廊站成两列纵队,等候疏散。
在第二次警报鸣响时广播同时播出“老师们、同学们,现在稍微有所稳定,请楼道安全人员和跟班教师马上组织学生撤离、疏散到操场安全地方(重复2遍)。在教室外走廊整理好队伍后副班主任(高年级由班长)在前头,班主任在学生后面带领按疏散要求及时安全撤离。切勿拥挤,不推前面同学,如发生中途有人跌倒,一定要避让并主动扶起跌倒的学生。全体人员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地点按班级一列纵队,并保持安静。
c、疏散路线:一楼——二楼——三楼——四楼
d、疏散顺序:按扶梯口安排的班级疏散通道,按班级顺序疏散。e、疏散引导:应急疏散小组要维护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径。在拐角、叉道处应有人员引导,避免学生误入危险区域;要阻止学生逆向跑、窜、推撞、挤压情况发生;有人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f、集合地点:操场。遇特殊情况由总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做出选择,发出指令。
g、人员清点: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站立。以班为单位立即清点人数,由年级代表向总指挥报告:“报告,()年级()人全部安全撤离,无伤亡人员,请指示”。
h、总指挥作演练总结。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篇3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火安全意识,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增强师生火场自救及逃生能力,确保学校和师生财产安全,请各单位做好我校今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的有关工作,相关要求及主要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11月9日至12月8日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1、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我校今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关注消防,平安你我”,宣传部、公共设施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要利用led电子屏、公众号等载体,播放消防宣传教育片、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宣传标语等;保卫处在校内以展板、图片、视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其他各单位利用多种媒介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各单位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并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检查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检查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设施专人管理的落实情况;
(3)排查本单位所辖场所在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消防隐患情况,注重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
(1)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基本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活动和消防演练活动。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建议包含如下内容: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发生火灾的自救方法等。消防演练主要是消防灭火演练或疏散逃生演练。
(2)学校将于11月9日在榆中校区天山堂举行疏散演练。演练由当天上课的师生集体参与,活动由保卫处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后勤集团、校医院等单位配合落实,具体细节等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对于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需书面报告保卫处。
2、各单位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保卫处邮箱__
四、其他
1、举办消防宣传教育讲座,各单位可自行联系社会有关机构进行,也可联系政安防火知识宣传中心(电话:__)、__五进防火知识宣传中心(电话:__)等社会消防知识宣教机构协助。
2、需保卫处协助的,可联系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电话:__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深入开展全国第二十五个消防日活动,进一步巩固提高全体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推进平安校园的.发展,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宣传活动时间为一个月,自11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紧紧围绕“我会四会、消防我会”的活动主题,以11月9日当天为重点,集中开展各种活动。
二、活动内容
1.落实消防器材,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对微校园灭火设备、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及时消除隐患,指派专人对全校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防止火灾发生。加强对易燃品、易燃源的管理,落实和完善管理制度。
2.学习消防常识,开展“四会”教育活动。
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期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各班结合教育平台,开展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举办一次消防黑板报;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向家长发一条消防安全知识短信”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个学生及学生家庭受到消防教育。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切实提高对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亲自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2.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根据实际情况,抽专人负责,确定内容,明确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认真总结,收档材料。
要在活动结束时认真搞好总结,并于11月下旬将活动相关材料收录归档。同时向上级报送有关活动照片等相关资料。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篇5
全国第xx个消防宣传日“119”即将临,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和做好我院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根据市农委、市教委及房区消防部门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xx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的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各校区要布置展板,悬挂条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多媒体,播放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积极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并于11月9日在校内设置宣传站点,向师生发放宣传材料。
2.各校区、各中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下发的《消防常识手册》和观看相关视频录像,全面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3.各系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中,要出消防安全宣传板报,并组织学生召开消防安全主题教育班会。各校区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各校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义务消防员、安全员及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5.各校区要向全院的.广大师生发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消防违行为》的倡议书。
(二)组织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疏散演习
各校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学生公寓消防疏散演习活动,各系部、分院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演练活动,并提出要求,确保疏散演练活动安全、有序、有效。
(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1.11月1日至11月底,各校区职能部门联合有关单位对消防重点部位、校园内工地及临时工宿舍等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各校区要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灭火器材是否摆放合理和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及其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能正常工作;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单位检查内容:有无私接乱拉电线现象、插座有无超负荷运行情况、易燃物、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有无电线破损现象等。
3.学院相关单位出租、承包的经济实体,也要进行消防安全自查,消除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分院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组织好“119”消防月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做好活动情况、信息的收集与保存工作。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篇6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1.3.1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监测与预防
3.1监测
3.1.1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应急响应
4.3.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应急结束
4.4.1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调查评估
5.2.1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应急保障
6.1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预案管理
8.2.1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优秀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