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深刻的读后感就像一次心灵spa,让阅读的愉悦感得以延续,在读后感中尝试用多种修辞手法,可以全面锻炼语言表达能力,以下是心得大全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生命读后感7篇,供大家参考。
读生命读后感篇1
昨天去深圳书城买书时,看到阳光姐姐出新书了,我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书名是《生命流泪的样子》,我一边读,一边哭得“呜呜”的,真是一个伤心的故事。读完之后,我心里的感受像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很复杂。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善良女孩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有着老师的不断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妈妈最终离开了她。十二岁的盛欣怡,过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这个故事,使我感到了上天的不公,让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受了伤、流了泪。但每一件事都有好的一面的,说不定盛心怡这个胆小的女生能在这次经历中变得坚强了。
下一刻,我想到了盛心怡的妈妈。她一点也不想死,有谁愿意离开自己最亲爱的孩子呢?这个世界上充满了爱,连最爱占小便宜、动歪脑筋而且还很坏的小姨妈,和盛心怡妈妈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小姨妈,也对妈妈表达出了她内心最真诚的姐妹情和姐妹之间的依恋。
生命流泪的样子,应该是妈妈对盛心怡爱的最好表现吧?就像盛心怡说的那样:“原来妈妈对我的一切苛刻和狠心,并不是因为她对我的爱有所减弱,更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痛苦需要发泄。妈妈要拼尽生命终点最后的燃烧,是因为对我最深最深的爱!”不论是哭,是笑,是批评,或是表扬,妈妈都始终深爱着盛心怡。虽然妈妈也担心盛心怡在她死后不能独立,所以过分要求她,是母女间发生了矛盾,还差点过早要了她的命!但古人说过,患难见真情,在妈妈生命垂危时,她体现出的母爱,胜过任何时候,盛心怡终于明白了她的苦心。
在这么大的困难面前,盛心怡变得勇敢、坚强,让妈妈放心了。她妈妈走时,一定很欣慰:我的女儿长大了,原先性格软弱、学习不好的女儿变得坚强了,变得勇敢了,敢于面对困难了,她走时笑容一定荡漾在脸上吧!
读生命读后感篇2
盼望已久的暑假终于到来了,心里面想的除了好吃的就是好玩的。最吸引我的就是到舅舅家玩了,一是因为可以和可爱的小弟弟做游戏,还有就是喜欢舅舅家的书房,里面什么样的书都有,当然,很多都是我这个年龄段还看不懂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翻开它们。舅妈是一个小学老师,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我每次到他家,都会发现书橱里添了新成员,这次也不例外,看到了一本书名叫《热爱生命》,是英国的一个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开始我以为看不懂,可看着看着我就被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整篇文章说的就是一个淘金人如何面对在困难面前弃他而去的朋友,如何同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如何和饥饿作斗争,如何同对他虎视眈眈的饿狼作斗争……
对待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虽然别人已经舍弃他,但如果换一个处境,他一定会对他不离不弃!
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他的所到之处都是死气沉沉、一片荒凉、没有人影、寸草不生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
面对饥饿,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这是多么充满智慧的一个人啊!
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淘金人与饿狼之间的抗争。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但最后他还是活下来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舅妈说是因为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是因为有一个坚强的意念在支撑着他,那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使他最终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的!
这使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爱我,不理解我,抱怨他们为什么不给我提供更好的生活,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我应该感谢爸妈给了我生命,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也要像那个淘金人学习,无论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会坚持下去,永远都不放弃!
读生命读后感篇3
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原本有着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可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癌症。这场飞来的横祸,让她的生活和性格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妈妈的病让她伤心、难过,她常常躲在墙角哭泣,抿着被单流泪。在这段时间内,老师和同学都给了她很大的鼓励,但不幸的事情终究发生了——妈妈永远离开了她。而12岁的欣怡却过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涵义,过早体验到了《生命流泪的样子》。
我为欣怡的遭遇而感到同情,一个仅仅十二岁的小女孩,竟然忍受了这么大的一个痛苦。我只比她小一岁,但我和她有着不同的命运。我一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被家里人视为“掌上明珠”,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都当我是珍贵宝贝似的。 妈妈经常批评我,对着我唠叨,每次挨批评,我的心里总是特别不好受,不停地问自己:妈妈到底爱不爱我了?直到读完这本书后才明白:妈妈很爱我!妈妈对我做的一举一动都包含着爱,深深的爱。妈妈虽然有时会批评我,但也很关心我。我生病时,妈妈总是会用深情的、充满怜惜的眼神喂我吃药;我摔伤时,妈妈会带着我去医院包扎,不管有多累、多辛苦…… 还记得妈妈讲的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偷了一件貂皮大衣,回去交给母亲,她的母亲不仅没批评他,还表扬他,第二次、第三次……母亲都没批评儿子。这名男孩长大了,因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枪毙了。 一位母亲的责任是这么得重大。妈妈对我的批评就是对我的爱,就是一位母亲急切希望孩子成才的愿望。 母爱,就像一滴甘露,滋润我们的心房;母爱,就像夏日里的绿荫,在炎炎夏日中,遮起我们最美丽的蓝天;母爱,像一缕灿烂的阳光,照耀我们的心房;母爱是你最大的鼓舞,让你在绝望中感受到最大的爱,激励你前进的信心。
读生命读后感篇4
曾经有朋友问我,人生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我突然间想了好多觉的很重要又不是最重要的事,就在我不知道说些什么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选择了。当亲情友情爱情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当利益金钱交织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站在十字路口该何去何从。想想真是很对,每天我们都在做不同的选择,大到人生大事,小到一句话,一个眼神。人们每天做着不同的选择,不同的选择造就了不同的结果,可我的选择却常常被怨恨、批语、内疚、恐惧四种我生活中的坏习惯所左右。越想做好却往往什么事都做不成,希望得到好的效果却又害怕失败。作为一名教授学生心理健康的老师,我自己却常常被自己错误的信念所支配,让我的生活充满问题,经常感到自己无比的脆弱。
不久前到书店的一次闲逛,让我遇到了露易斯写的《生命的重建》一书,我感到自己的生活逐渐起了变化,充满了宁静、和谐和爱。
我是一位心理健康老师,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没有升学压力,工作轻松。但对于升学率依然重要的学校而言,我只能算一个可有可无的豆芽科老师。大学时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现实的巨大反差使我的生活充满抱怨、恐惧,对自我价值的错误认识使我感到内疚和自我压抑。可我从来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些问题,只是感到生活的不如意,和内心的愁苦。但露易斯《生命的重建》一书却一针见血地迫使我直面我的问题。当问题发生在你身上,那么它来自哪里?它是存在的吗?这个时候,你应该做什么。问题的来临往往是为了改变什么。要改变问题就要拒绝被改变,而是先下手为强自己改变自己。在生活上建立新的一切,它就是你的功课。当你找到导致问题的心理原因,你有了新的模式。马上让这些思想开始在你的生活中实现。她的话让我第一次静下心来去思考我生活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去重新审视我日常的思维模式,我发现我生活中所谓的的问题都来自于我错误的思维模式,来自于自己对自己错误的评价和认识。根据露易斯书中的指导,我开始改变自己的思维模式。
她提出的每一次的失败,就是一种成就的思维模式使我认识到每一次的跌倒,不是说都应该在同一个地方摔倒,而是我们要认识到当时的错误,然后尝试另外的方法直到你做正确了为止。她书中的思想使我意识到尽管我教的学科不参加升学考试,但我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学生正确地认识到自身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象,通过我的讲授使他们学到了提高学习效率的方法和知识,掌握了调节心理的方法。他们成长过程中每一点进步都包含着我的付出与努力。我所获得的各级奖励和学生对我亲切地称呼都证明着我的价值。尽管我也有不完美的地方:我的第一堂课,我对学生的第一次辅导。但我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这一切已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观。
露易斯的《生命的重建》一书让我知道自己可以生活得多姿多彩,更加富有生命力,因为自己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在我广阔的人生中,一切都是完美、完整和完全的。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都以对我们来说意味深长的方式,体验生活的富足和充实。现在我用爱心来看待过去,我选择从过去的经验里学习新思想。无所谓对与错,无所谓好与坏,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只留下过去的经验。我爱自己,我选择以勇敢的心去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一切,让自己走出过去,享受现在。我就是我,我的世界里一切都好,我将以感恩的心去体验生活的乐趣。
读生命读后感篇5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这篇故事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生命是珍贵的,我们要热爱生命。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它充分地描绘出了人物的动作和心里活动。
?热爱生命》主要讲了一个淘金的年轻人在北极圈迷了路。他在生存环境极为恶劣的条件下,忍受着劳累和饥饿,艰难地走着走着。最后,他终于走到了海旁边,被一艘捕鲸船营救,因此重获生命。
读了这篇小说,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
如果主人翁没有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没有强大的毅力,没有不变的决心,而是选择死亡,那他就不会坚持走下去,更不会重获生命。他非常坚强,尽管脚多次被磨破,脸多处被割伤。他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狼跟了他几天。当病狼想扑上去吃这个病人时,他无力地抠住狼的牙床,狼也无力的咬着他。突然,他的脸紧紧顶住狼的咽喉,他的嘴里全是狼毛。半个小时后,一种令人讨厌的液体如同铅液灌进他的嘴里。在他危在旦夕的时刻,他却不放弃生的希望,这使他热血沸腾。他多次摔倒,又顽强地站了起来,从没有动摇过要活下去的决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被捕鲸船发现,成功的生存下来。我深深的敬佩主人翁。
生活需要强大的自信和坚定的信念。有些人因为不堪生活的压力而放弃生命,结果给了他们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有一个美国商人,因为无法忍受金融风波的压力而跳楼自杀,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才醒悟,生命是多么重要,于是,他决定把他的器官捐给那些需要、热爱生命的人。正如培根所说:任何个人财富都不能成为个人最终的生命价值。相反,有些人能在逆境中更加努力地工作、学习。他们东山再起,重获快乐。我想,聪明的人更应如此。假如生活就是一件毛衣,当毛衣破了洞,他们也能找出那只露出一点儿的线头,把它扯出来,绕成线团,重新编制出一件漂亮的衣服。
让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吧。正确的面对生命,不要轻易放弃它,我们一起来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快乐生命,像《热爱生命》中的主角那样,接受生命中的风风雨雨。绽放自己的生命,放飞自己的生命,让它像一只雄鹰,自由自在地在蓝天中飞翔。
读生命读后感篇6
?热爱生命》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散文家蒙田的作品。他理性地解读了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讴歌了无比优越的生命。今天我把这篇文章介绍给大家,以期和朋友们共享。
我赋予某些词语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消磨”,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这些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不过,我对随时告别人生,毫不惋惜。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自认为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读后感言:生命是可贵的,我们要热爱它,珍惜它。我们更要抓紧它,利用它作一切有意义的事情,才不辜负生命,才不辜负大自然的厚赐。
常言说一千个人有一千种活法,因为文化是多元的,我们不能要求别人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活法,选择有意义的活法。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不是为别人,而是为自己。这样的人生,不仅是有意义的,而且是无后顾之忧的,安全的。不是吗?我们看过了多少风云一时不可一世的人,最后的结局是何等的悲哀,纠其原因就因曾有的一时糊涂。
我们也看到了多少已过耄耋之年的人,仍精神矍铄,意气风发。就因为他们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是认真的、努力的、奋斗的、坦荡的。是这样的生命历程把他们的生命滋养的如此绚烂,如此光芒四射。
努力过的人不会后悔,人生最美的享受是奋斗之后的奋斗。让我们关心生活吧,生活像镜子,你笑它也笑。正如蒙田所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
生命的意义寓于生活的每一天,让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吧,因为生命是大自然给予我们人类的厚赐。
读生命读后感篇7
很多人都说,生命是脆弱的。那么,我将推荐大家看看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短篇小说——《热爱生命》。
这篇小说记叙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他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一人在森林中与寒冷、饥饿、病痛和野兽作战,并最终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力走出困境。作者在遣词造句方面有着鬼斧神工般的掌握能力,以至于令人怀疑这故事不是杜撰的,而是真实发生在作者身上的事情。
读这篇小说时,不禁让人联想起英国作家笛福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主人公身处穷山恶水之绝地,面临弹尽粮绝之困境,却没有坐以待毙,灰心等死,而是振奋信心,想方设法,并最终奇迹般的在绝境中生存。使人忍不住发问:是什么让他们拥有了这般坚韧的毅力?我想,杰克·伦敦的文题或许能解答我们的疑问——那便是对生命的热爱。
小说中描写主人公与狼争夺生存机会的片段,最引人注目。两条濒临死亡的垂危生命,死神在旁等待着,去收割先失去呼吸的那一条。正是因为知道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这场属于生命的注定你死我活的博弈,比任何竞争都要残酷。
于是,为了生存,在荒野里上演了这样的一幕:“两个生灵就这样都拖着病弱的身体,一个爬着,一个跛着,都想取对方的生命。”为了活着,为了生命,一切可怕的耐心与坚强也就能被彻底激发出来。他想吃掉那匹狼,而狼想要喝他的血。人在不停的挣扎,狼在不停的试探。最终,一个多星期的交锋后,人类赢了。他仅存着哪怕最后一丝力气与意志,甚至只是用嘴咬断了狼的血管。死神的.镰刀早已多次驾临在他的脖子上,但他挺过来了,凭借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凭借着对生命的热爱,甚至只是凭借着最后那一丝身体无意识的挣扎,他推开了死神的镰刀,获得了重生的机会,在广阔的森林中奏响了一曲属于生命与人性的华丽乐章!
人,到底应该如何看待生死?
泰戈尔诠释的诗意而又妥当:“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生,应轰轰烈烈,如绚烂夏花;
死,应无怨无悔,如静美秋叶。
再看看当下的时事新闻,不少人将生命当成儿戏,不顾生命的阻拦,醉酒驾车,沾染吸毒,疯狂赌博……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有人甚至为了一点小事跳楼自杀,令人扼腕叹息。他们不尊重生命,不珍惜生命,不热爱生命,想活便活,不想活便不管不顾地一头栽下去了。生命分明成了碎屑,成了烟尘,风一吹,地一震,便消殒了,便失去了。这时的生命,似乎便都“轻于鸿毛”了。
可是,生命该是这个样子的吗?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我们:“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多少人身残志坚,矢志不渝,用不完美的身体承载了完美的灵魂,创造出不朽的人生。霍金,海伦·凯勒……很多人名浮现在我脑海,他们对于生命的态度,令我肃然起敬。甚至是日薄西山的耋耄老人,都在一片草地上,在楚河汉界上,用广场舞,用虚拟的厮杀,高唱着夕阳红,诠释着生命的美丽与绚烂。那才是生命原本的精魄,是该“重于泰山”的。
“人的恰当功能是活,而不是生。”看看《热爱生命》吧,你将感受到生如夏花般的美丽,体会到生命的坚韧与顽强,产生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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