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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读后感700字篇1
当我还没有打开这本书,只是看着书的封面,就会让我浮想联翩,想象着自己跟着斯威夫特的笔,和格列佛一起畅游世界。
第一卷讲的是小人国的故事,哪里的事物是现实生活的十二分之一,好像格列佛来到了一个童话世界。作者生动的叙述让我身临其境,就像自己来到了那个微小的世界,一顿饭要吃好几车食物,人们全在我脚旁边观望我。一句句朴素平实的话句却让我入迷,沉浸在这个小人国。
如果只是一本游记,那它不会这样被追捧,被誉为名著。它正是用童话般的语言色彩,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来叙述,批评了当时社会的各种现象。比如小人国中的“高跟党”与“低跟党”间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的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这就很形象的批评了社会上各个政党之间的斗争,阶级之间的对立。
最让我受到感触的就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去了荒岛上的慧骃国,认识了善良、诚实的慧骃,在慧骃的语言中没有“撒谎”、“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也压根儿不知道这些词,因为他们的国民是善良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这样美好的社会谁不向往?不禁使我想到现在黑暗、虚假的现实生活。某次抽奖活动时,在抽一等奖时,嘉宾抽出了第一个手机号,但是发现少了一位数。之后连续好几个是空号,直到终于打通一个有人接的电话,但对方说没有这个人。下一位接到电话的顾客承认是自己,但他以为是个诈骗电话,没这等好事。
这就说明了我们在生活中都不够信任他人,不愿意把自己交给对方,因此,社会上就出现了一系列卖假烟、假酒、假药等问题。
读完了《格列佛游记》,我读出了斯威夫的讽刺,也读出了他对理想社会的幻想,那就是人人之间都充满了信任。
娘读后感700字篇2
这是一个专属于年轻人的故事,叛逆、放荡、残酷的故事,来自少年对社会的认知。也许因为我自身的年龄、经历的事情,也许我没有主人公如此的愤世嫉俗,书中为了表现霍尔顿的不学无术每句都是满嘴脏话,令我有些遗憾。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不过虽然有这些粗俗词语,但霍尔顿拥有一颗敏感的心,也正是因为这颗心才让他如此不同,“出淤泥而不染”。霍尔顿厌恶学校、厌恶人群、各色各样的人,但本质上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只是“假模假式”的社会不得不令他心烦。他并不像那些伪君子一样,屈于种种利益、名誉,最终堕落虚伪着生活着。不论权利再大的人,也只是这个社会的傀儡罢了。
他想逃离这个一刻也不想待的地方,甚至想去乡下装聋哑人来摆脱世俗,可做“不食人间烟火”也只能想想而已。仅此而已。
霍尔顿最痛恨电影,做作的情节使他头疼,可在百无聊赖时他又不得不迈入电影院;他痛恨玩弄的感情,一种肮脏的爱情,可他又做了他痛恨的事情……诸如此类的事情太多太多。塞林格笔下的霍尔顿是悲剧的,他的悲剧比任何人都要痛苦。挣扎的太多,惶恐无助,逼迫做自己讨厌的事情,只是因为他看破红尘、看淡一切,想逃避。最后,也只好妥协。
霍尔顿的人物形象也是很讽刺的吧。
他的幻想是美好的,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守望着那些天真烂漫的孩子们,就像他的妹妹菲苾、弟弟艾里那样。在这个喧嚣污浊的世界,也仅仅有孩子拥有花儿般得心灵了。却也完不成这个愿望了吧。这个世界被腐蚀了太多太多。
有时候,比起主人公的“愤怒青年”我更喜欢那个可爱的菲苾。她虽是小孩子,但比她哥哥更理性。她懂得做事的轻重缓急,当然也打消了霍尔顿不切实际的想法。
你的身边,也总会有这种人吧。像主人公的桀骜不驯,菲苾的善解人意,伪君子的假惺惺,它会使我们引起共鸣。我想这也是《麦》畅销的最大原因吧。
娘读后感700字篇3
不明白鲁迅为什么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夕拾的朝花,不仅是旧事的,反倒是新事,开心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分为五种味道:酸、甜、苦、辣、咸。
酸。的确,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
你看到《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最后,衍夫人唆使作者喊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
感人肺腑的是,暗地里不乏对衍夫人自私的多话做出不良形象的讽刺。
甜。不要说阿长与过年行礼的温馨,也不要说,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君子”的仇是苦,阿长,父亲的死是苦的,藤野先生的死是苦的,跳进了老家里的“大染缸”不自由,是苦的。辛亥革命苦了,人民苦了,鲁迅苦了,也苦出了这本书,在暴虐、黑暗、瘴气的旅途中《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它的笔尖指向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形象塑造了一个坚强的男人,对反对派、保守派势力的攻击和奚落是无情的。
比如,对陈、徐的尖酸刻薄的讽刺在嘴里有点辣,但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眼泪的味道。简单感人的散文,足以让人流泪。老一点一点的,是《朝花夕拾》能被啜泣的盐,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
读过回忆录的人,也都是风月残花,追风寻影的闲情逸致,却没有看到夕拾的朝花也别有一种味道,也就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娘读后感700字篇4
提起雷锋叔叔,爸爸妈妈这一辈人总是会油然而生一股敬意,因为他们是在雷锋精神的影响下长大起来的。雷锋就是他们的偶像,心目中的英雄。而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雷锋叔叔离我们很遥远,雷锋叔叔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都不太清楚。
上个星期,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读了《雷锋日记》,并写下读书笔记。一回到家,我就上网找到《雷锋日记》,并饶有兴致地看起来,谁知一看就入了迷,随着阅读的深入,雷锋叔叔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渐渐地清晰起来,我仿佛看见一身军装的他正笑眯眯地向我走来。雷锋叔叔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因为他初中毕业就参加工作了,所以文化水平不高,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雷锋叔叔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自学。有一次,他到电影院看电影,因为机器故障,电影没有按时放映,他就掏出书本来看。他就是这样争分夺秒地学习的。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会有的。
看完雷锋叔叔的光辉事迹,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我也很想多学点知识,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可是我就是不肯用功。我太贪玩了,电脑游戏、悠悠球对我太有吸引力了。每天一回到家,就想上楼去玩电脑游戏。能完成作业就不错了,从来就不想去复习功课。爸爸妈妈时常催促我学习,可我总是把爸爸妈妈的话当做耳边风。
读了《雷锋日记》,我受益匪浅。我明白,学习要靠自觉,要勤奋,要刻苦,我以前消磨浪费了太多宝贵的时间。今后我要学习雷锋叔叔刻苦钻研的“钉子”精神,挤出时间学习,把过去浪费的时间补回来。也希望不太爱学习的同学也去认真读一读了《雷锋日记》,相信他们也会从中受到不少的启发和教育的。
娘读后感700字篇5
轻轻的抖落书面上的尘,翻开“西游”,扑鼻而来的是一种历史的清香。“西游”就像是一坛美酒,久而弥香。即使是第二次品茗,也是像当初一样喜爱。也领略到更多的道理。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取得真经的故事。正是这似神话般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
孙悟空,他是全书中最光辉的形象了,文章较开头的"大闹天宫"一章,或许有人会认为他无事生非,爱挑衅“权威”,甚至妄想做“玉帝”。但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他已不再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而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专为人间降妖伏魔的英雄。在重重困难面前顽强不屈、随机应机,在取经的途中更是尽心尽力地保护唐僧。
再来讲讲“小唐”(唐僧),作为师父,他经常教导徒弟,作为僧人,他行善好施,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佩服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不达目的的是不罢休的信念,使他终成正果。
提起猪八戒,没有一个人不想笑的,人们总是将他与“好吃懒做、贪图美色、见利忘义”等贬义的词汇联系在一起。但在为师父取经的曲折道路上,虽然没有孙悟空神通广大,也立下了不少的战功。他虽然有着许多的缺点,但在他的这些缺点背后,透露出来的是他那憨厚老实富有人情味的一面。
沙僧是西天取经途中的一个忠诚卫士,也是让师父操心最少的一个徒儿。肩挑千里重担,任劳任怨。师兄闹矛盾时,他从中调停和解;师傅遇难时,他挺身而出,以死相救。
合上书,悟空的勇敢,唐僧的执着,八戒的憨厚老实,沙僧的忠诚,都已经镌刻在我的心里。唐僧师徒他们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使我懂得了:不论什么,都要敢于面对观后感,不要退缩,也不能畏惧;遇到困难,不害怕、不退缩,要战胜到底,永不放弃!
娘读后感700字篇6
合上书时,窗外正好下着绵绵细雨,好像有什么哽咽在喉,生活一如没有尽头的列车呼啸着穿过……
都说二十岁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青葱岁月里的惊涛骇浪,还带着些许甜蜜和感伤,我试图说的来龙去脉,却在一番挣扎后发现,当一切都过于清晰详尽,反而不知从何说起。
?挪威的森林》好像早就在我计划的读书列表中;最近偶然听别人提起,才恍然翻开这本创造日本畅销书历史记录的书籍。我想,读罢此书,以中国人的世界观是很难理解上个世纪日本开放的社会,我也是读了第二遍才稍有体会。
那些舒雅的文字之后,涌动着那个年代特有的伤感与抒情,正如川端康成一句“凌晨四点,海棠花未眠”感动所有读者一样,村上说出那些我们一直想说的那些纯真年代的爱的物语。书里不断出现一句话“死并不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就如同木月的死,直子的死;在村上平缓的文字下,总是隐隐约约的感觉到死亡的阴霾,可能对于现在的我们很难体会到死亡的存在,可是刚好读完此书的当日,一好友来信说,其父脑溢血故去;那一刻,我豁然想起这本书,突然体会到死亡的真实存在。
十七岁,是木月离开的时间,直子近乎逃避般的不想承认十七岁的离去,可是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是,永远有人十七岁。
我是永远都无法理解直子的,这个精致却病态的女孩,或许她因木月的死而沉浸在一个幻灭世界无法自拔,渡边的爱却浸满她的一颦一笑,然而就在渡边彷徨时,直子自杀。这样混乱的局面被村上用一个又一个画面组合起来。。。我偏爱绿子,偏爱她的乐观阳光,偏爱她的快乐,偏爱她的敢爱敢恨。如果说直子是雨中安静的百合,那么绿子就是阳光下的葵花,宛如红与黑,经典的搭配却又对比鲜明。于是,直子死了,活着的渡边亲手将他的挚爱直子送进了坟墓,送到了木月的身边。生活好似戏剧,到底如花美眷,终不过似水流年。
就这样,《挪威的森林》带着对爱,对人生的独特感悟从我的生命中来来去去,仔细想来,木月死前最后见到的人是渡边,他把直子交给渡边,而直子死前最后见到的人是玲子,她把渡边交给玲子……死于生,完美的交接与契合。
有人说《挪威的森林》是不敢让人看第二遍的书,它会给人们带来触痛感,这种痛一如离开母腹的婴儿一般,带着对前面未知处的迷茫,正如直子叮嘱渡边“我希望你永远记得我,记得我这个人”。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遇的人会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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