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合同的作用是越来越大了,承诺书通常指的是书面订立的合同文书,以下是心得大全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代销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代销合同篇1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合作经营关系,本协议和规定的单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合作内容
1、 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为_____________(1、经销2、代销)
2、 、乙方供货商品的品牌为_____________,所属货类___________,双方就供货合作达成协议。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订单的要求向甲方供货,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实际收货及销售情况付款。
二、赞助和促销费用支持
1、新户进场费_______元
2、新品建档费_____元/单品,首批进店______单品,合计________元
3、年终店庆费用为______元/年
4、商品陈列费用_______元/月
5、每月按销售从货款中扣除返点_____。
6、乙方承担经营中产生的耗材费用,标准为乙方销售额的_____%,每月结算时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7、乙方促销人员要服从店内统一管理,每位促销人员每月管理费为____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8、乙方每月在付款前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若乙方不能开具发票,甲方每月扣除乙方商品销售额的______%作为费用。
9、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费用支付方式:
1、现金
2、支票
3、货款扣除
4、电汇
5、其他上术各项赞助费在本合同解除、终止时,不于返还乙方。
三、供货商品的确定
1、甲方的《订单》是供货商的要约。每次交易的商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品牌、数量、单价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带订单号的书面《订单》作为供货商品的要约,如乙方未就《订单》提供书面异议则视为默认订单要约的并按《订单》内容执行。
2、文件的有效方式: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直接递交均被双方认为有效方式。
四、供货商品的价格承诺
1、同类销售形式最优惠价格,乙方承诺,根据甲方的销售形式和纳税种类,提供最优惠的供货价格。
2、价格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报价单)。
3、价格变更:乙方如欲变更供价,应先向甲方采购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如果是价格上调,自甲方同意之日起30日后开始实施,如果是价格下调,则乙方承诺将甲方所有卖场库存有关商品差价退还给甲方。
4、价格指导:乙方对甲方售价进行指导,并保证甲方售价为其商圈内的市场最低价格,如发现有比甲方实行的售价更低的价格时,甲方将立即采用新的最低市场价格,同时乙方承诺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毛利损失的部分。
五、付款条件约定
1、经销,售后押单_________元,账期_______天
2、代销,售后押单_________元,账期_______天
六、商品运输
由乙方负责将商品运输到《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商品损失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销售奖励
经销商品奖励根据甲方所有卖场的采购成本汇总金额,代销商品根据甲方实际销售的商品金额,按下述标准计算:年采购商品成本汇总金额达到_____万元,全额返佣_____% 年采购商品成本汇总金额达到_____万元,全额返佣_____% 年采购商品成本汇总金额达到_____万元,全额返佣______% 以上奖励支付方式:
1、现金
2、支票
3、货款扣除
4、电汇
5、其他
八、商品补偿及退还约定
1、过期或临期商品;乙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
2、换货:乙方在收到甲方换货通知七天内前往甲方指定的地点换货,逾期不换的,甲方对货物有处置权并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处置货物的款项。
3、退货:乙方对于滞销、过期、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等商品应无条件退货,凡需现场营运确认的,乙方需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商品收回,逾期甲方对商品有处置权并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处置货物的款项。对已付清货款后退货的,在退货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退还相应数量的货款,其退货价格以当时的进价为准。
4、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不得免除,应继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促销员驻店责任
1、乙方对所派促销员有培训教育的义务,由于促销员的过错,在店内销售中造成任何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包括促销员本人)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促销人员采用拉拢顾客等手段进行店外交易等行为视为违规,除对责任人本人处罚及清退处理之外,还要对所属供应商处以当月交易额10%的罚款。
3、乙方促销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凡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将违纪人员退回乙方处理,因此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产品质量和清户规定
1、如乙方所提供商品标示及外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行业标准)或因该商品是侵权产品或其他因商品问题造成的顾客投诉,由此产生的相应处罚金和赔偿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罚款及相关款项之后,予以清户处理。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证照、材料、票据等真实合法,如发现虚假,乙方同意甲方押扣其未结货款及货物,并报送相关部门,甲方扣除所有损失费用后将乙方予以清户。
3、乙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无国颁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由于质量不合格或质量问题造成。
4、乙方一经清户,按协议规定所交纳的各种费用均不退还。
十一、其它规定
1、 供应商应按甲方要求或根据有关行业标准、惯例提供相应委托代理书及商品质检报告。
2、 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7天执行。
3、 甲方在乙方交换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在订单到达甲方24小时内告知乙方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15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结算程序以甲方财务部的相关规定为准。
5、 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任何书面协议均做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所涉及的赞助、促销支持、销售奖励等费用,不能直接向合同中任何一方的工作人员支付,对具体工作人员的奖励问题是合同内部的事务。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签约地点和合同履行地在甲方所在地,执行中若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双方约定货款在壹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收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提起诉讼。
十三、执行期限
合同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销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代销甲方酒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酒水品牌、名称、规格及价格(见附件)
二、质量
1、甲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及保证,符合行业及国家的质量标准;
2、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若甲方所供酒水经鉴定为假冒产品,乙方可向甲方收取假冒产品总金额30倍的金额作为甲方对乙方形象造成损害的赔偿金。
三、产品的报单与交付
1、乙方所需产品应由专职人员提前一日以电话或传真等形式通报甲方,并说明所需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要求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单后应于次日上午12:00之前将乙方所需的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配送货物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收货地点验收,验收完毕后,乙方应给甲方开出符合要求的正式入库凭证;
4、因甲方断货、送货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乙方经济利益受损时,甲方应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四、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乙方的实际销量为结款依据。如超过约定时间仍未结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五、退货及换货
1、对于在收货时发现的产品破损、数量短缺、不符合质量要求等问题时,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2、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的损坏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退换货物。
六、合同的终止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后仍未予以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签字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事宜
同意,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甲方所有产品的销售,并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
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该供货商的累计销售金额,对于供货商中途撤场或合同终止且不再续签时则以撤场或终止日期作为年终返利核算日期,并从未付款项中收取。
甲方:乙方:西安市莲湖区醉秦坊酒楼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代销合同篇3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实践中存在两种销售方式:一种是委托中间机构进行代销;另一种是房地产公司自己成立营销中心或售楼中心自己销售。从成本控制的角度来讲,大型房地产公司都是委托具有房地产代销资质的中间机构从事一级市场的代销,在代销商品房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代销中间机构签订的代销合同中,因代销方式的不同而税收风险不同,分析如下:
(一)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
在房地产代销合同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代销机构明确的代销方式主要有:支付手续费方式、视同买断方式、超基价分成方式和包销方式等四种。在这四种委托代销方式中,体现的税收风险主要是房地产公司少确认收入,从而少申报企业所得税,将受到税务稽查部门的稽查而要补税、缴纳滞纳金和面临罚款的税收风险。
1、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的税收风险:按照扣除支付代销中间机构手续费用的差额确认收入,而少申报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xx]31号文第六条第(四)项第一款规定:“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29号)规定,非保险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要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一是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二是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三是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四是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五是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基于以上规定,房地产公司必须按照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而不能按照扣除支付代销中间机构手续费用的差额确认收入。而且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委托境内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手续费及拥金支出不能超过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否则就少申报了企业所得税。
[案例分析:某房地产公司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分析]
1、案情介绍
甲房地产公司20xx年开发住宅小区,与a房屋销售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合同,a公司按销售额5%收取手续费。20xx年9月销售房屋20xx平方米,每平方米5000元。a公司将销售清单提交给甲公司,并按合同约定转交售房款950万元。
甲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9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0万元
请分析甲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
2、涉税分析
国税发[20xx]31号文第六条第(四)项第一款规定:“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基于此规定,本案例中的甲房地产公司以950万元确认收入是错误的,是漏税的表现,甲房地产公司必须按照a公司代理业务营业额应为1000万元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向中间代理机关支付手续费50万元不能从1000万元收入中进行扣除,应由a房屋代理销售公司向甲房地产公司开据服务业发票50万元,作为费用列支,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甲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元
同时,
借:销售费用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2、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的税收风险:房地产开发公司只根据与代理销售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合同中规定的买断价确认收入,从而存在少或多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20xx]31号文的规定,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种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基于以上税收政策规定,房地产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确认收入时,必须根据其与代理销售公司签订的买断价格与房地产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房地产企业、代理销售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两者中最高者进行确定。
[案例分析:某房地产公司采用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分析]
1、案情介绍
甲房地产公司20xx年开发住宅小区,与b公司房屋销售公司签订买断方式代理销售合同,买断价为每平方米4500元,销售时由委托方、受托方、买房共同签订协议。20xx年9月b公司将开发产品销售清单提交给甲公司时,销售房屋20xx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平均售价5000元。甲公司按买断价计算收入,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900万元
贷:销售收入 900万元。
请分析甲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
(二)涉税风险分析
根据国税发[20xx]31号文的规定,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种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基于此规定,本案例中的b公司代理业务营业额应为1000万元,因开发商参与合同签订,合同价5000元大于买断价4500元,甲房地产公司应按照合同价5000元/米确认收入,而案例中的甲房地产公司则按照买断价4500元计算收入,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900万元,贷:销售收入 900万元。是一种少计算收入,少申报企业所得税。甲公司正确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元
同时,
借:销售费用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3、超基价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税收风险:支付给代理销售方的分成额,直接从销售收入中进行减除,没有按照基价与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销售价格两者中的最高者确认收入,从而出现少或多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法[20xx]31号文的规定,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收入。
(1)属于由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基价,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按规定支付受托方的分成额,不得直接从销售收入中减除;
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低于基价的,则应按基价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属于由受托方与购买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的,则应按基价加上按规定取得的分成额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基于以上规定,房地产公司采用超基价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时,必须按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收入的确认。
[案例分析:某房地产公司采用超基价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分析]
1、案情介绍
甲房地产公司20xx年开发住宅小区,与代理销售公司c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合同确定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合同约定销售保底价4500元,并由c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超过保底价部分受托方和委托方按三、七分成。20xx年9月c公司提交销售清单时,销售房屋20xx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平均售价5000元。甲公司按照保底价计算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0万元
贷:销售收入 900万元。
请分析甲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
2、涉税风险分析
根据国税法[20xx]31号文的规定,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如果房地产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而且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基价,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按规定支付受托方的分成额,不得直接从销售收入中减除。本案例中, c公司代理业务营业额为20xx×4500+(5000-4500)×20xx×100%=1000(万元),开发商支付给受托方的分成额(5000-4500)×20xx×30%=30(万元)不得直接从收入中扣除,将来支付时,代理销售公司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代理业的服务发票作为销售费用列支。而案例中的甲房地产公司则按照保底价4500元计算收入,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900万元,贷:销售收入 900万元。是一种少计收入,少申报企业所得税。甲公司正确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元
同时,
借:销售费用 3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万元
4、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税收风险:包销期内没有参照收取手续费、视同买断和超基价分成方式的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企业没有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国税法[20xx]31号文的规定,包销期内:包销期内可根据包销合同的有关约定,参照上述收取手续费、视同买断和超基价分成方式的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
包销期外: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企业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包销期外,按照包销协议执行,等于将房屋卖给了包销方。包销的全部收入为包销期内应实现收入加上期满后应实现收入。另外,根据国税函发[1996]684号文件规定,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基于以上税收政策规定,房地产企业采用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时,房地产公司确认收入应分包销期内和包销期外而进行不同的确认。即包销期内应该参照收取手续费、视同买断和超基价分成方式的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企业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
[案例分析:某房地产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分析]
1、案情介绍
甲房地产公司20xx年开发住宅小区,与代理销售公司d公司签订采取包销方式代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d公司包销售甲公司20xx平方米房屋,以每平方米销售价4500元向甲房地产公司结账;如果截止到20xx年9月15日销售不完,房屋归d公司,并由d公司于期满日起10日内付清房款。合同规定,由受托方与客户签订售房合同。截止到20xx年9月底,d公司提交销售清单时,当月销售房屋1700平方米,还有300平方米未售出。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765万元(4500×1700米)
贷:销售收入 765万元
请分析甲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
2、涉税风险分析
根据国税法[20xx]31号文的规定,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企业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包销期外,按照包销协议执行,等于将房屋卖给了包销方。包销的全部收入为包销期内应实现收入加上期满后应实现收入。本案例中,d公司还有300平方米未售出,d公司代理业务营业额为4500×(1700+300)=950(万元),如果d公司把300平方米售出时,再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因此,甲房地产公司应该按照4500×(1700+300)=950(万元)确认收入,而本案例中,甲公司按照765万元(4500×1700米)确认收入,明显是少计收入,少申报企业所得税。
(二)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通过以上对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理销售中间机构从事开发产品代理销售的涉税风险分析,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采用以下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1、收取手续方式委托代销开发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房地产公司必须按照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而不能按照扣除支付代销中间机构手续费用的差额确认收入。而且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委托境内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手续费及拥金支出不能超过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否则就少申报了企业所得税。
2、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房地产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确认收入时,必须根据其与代理销售公司签订的买断价格与房地产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房地产企业、代理销售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两者中最高者进行确定。
3、超基价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1)属于由房地产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房地产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确认收入时,必须根据其与代理销售公司签订的买断价格与房地产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房地产企业、代理销售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两者中最高者进行确定。
(2)属于由受托方与购买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的,则应按基价加上按规定取得的分成额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房地产企业采用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时,房地产公司确认收入应分包销期内和包销期外而进行不同的确认。即包销期内应该参照收取手续费、视同买断和超基价分成方式的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企业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
代销合同篇4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为扩大双方的品牌效应,建立更好的双赢合作平台,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旗下______器材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乙方在其各个运营服务场所内设置体验区,甲方免费提供其公司______器材供乙方客户免费体验,并由乙方代为销售。
二、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1、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______器材供乙方客户体验及使用,如因器材正常损耗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上述器材发生损坏影响使用的,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保证上述器材的正常使用。
2、甲方负责其产品相应的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由产品的使用而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乙方客户体验感受良好进而购买甲方产品的,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送达乙方客户指定地点。
4、为确保乙方客户彻底享受______器材的各项功能以达到健康体验的效果,甲方应委派专业人员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演示讲解。定期为乙方做好产品使用培训工作。
5、甲方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相关政府、行业质量标准的要求并获得相应的销售许可及所涉及的其他所有相关证照,确保产品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如因甲方产品不符合上述约定的要求而致使乙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6、甲方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有冒用商标、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其应立即采取合法方式排除影响本协议履行之一切障碍。同时甲方除自负法律责任外,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之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费、律师费、行政处罚等)。
7、乙方代销过程中,如需对甲方______器材进行宣传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相应的宣传材料。
8、若乙方客户需要发票,则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客户地址后______日内邮寄给乙方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展示及体验区域。
2、乙方负责产品的日常清洁工作,检查产品是否能正常工作。
3、乙方代甲方就该产品进行销售。
4、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所拥有的所有商标、专利证书及相应的产品认证。
五、费用结算
1、本协议中每部______器材销售价款中超出人民币______元之部分,作为场地使用费、人工费等由乙方享有。
2、本协议中______器材产品之销售款项均由乙方代为收取,甲方在每月______日与乙方核对上月销售产品的数量及款项,核对无误后,乙方于______日内将扣除本条第1款所述费用后的剩余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不可抗力
如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调控行为等)无法履行的,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协议解除
1、如本协议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可解除。
2、协议解除后,甲方应于______日内自行回收乙方运营场所内的______器材。超出上述期限未回收完毕的,乙方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且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用。
八、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以诚实信用为保证,切实维护乙方的权利,双方若不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双方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协议。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其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失。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销合同篇5
甲方:_____代表人:_____电话:_____地址:_____
乙方:_____代表人:_____电话:_____地址:_____风险提示:_____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为扩大双方的品牌效应,建立更好的双赢合作平台,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旗下______器材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_____
一、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乙方在其各个运营服务场所内设置体验区,甲方提供其公司______器材供乙方客户体验,并由乙方代为销售。
二、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风险提示:_____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_____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器材供乙方客户体验及使用,如因器材正常损耗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上述器材发生损坏影响使用的,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保证上述器材的正常使用。
2、甲方负责其产品相应的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由产品的使用而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乙方客户体验感受良好进而购买甲方产品的,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送达乙方客户指定地点。
4、为确保乙方客户彻底享受______器材的各项功能以达到健康体验的效果,甲方应委派专业人员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演示讲解。定期为乙方做好产品使用培训工作。
5、甲方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相关政府、行业质量标准的要求并获得相应的销售许可及所涉及的其他所有相关证照,确保产品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如因甲方产品不符合上述约定的要求而致使乙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6、甲方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有冒用商标、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其应立即采取合法方式排除影响本协议履行之一切障碍。同时甲方除自负法律责任外,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之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费、律师费、行政处罚等)。
7、乙方代销过程中,如需对甲方______器材进行宣传的,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宣传材料。
8、若乙方客户需要发票,则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客户地址后____日内邮寄给乙方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展示及体验区域。
2、乙方负责产品的日常清洁工作,检查产品是否能正常工作。
3、乙方代甲方就该产品进行销售。
4、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所拥有的.所有商标、专利证书及相应的产品认证。
五、费用结算
1、本协议中每部______器材销售价款中超出人民币______元之部分,作为场地使用费、人工费等由乙方享有。
2、本协议中______器材产品之销售款项均由乙方代为收取,甲方在每月____日与乙方核对上月销售产品的数量及款项,核对无误后,乙方于____日内将扣除本条第1款所述费用后的剩余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不可抗力
如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调控行为等)无法履行的,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协议解除
1、如本协议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可解除。
2、协议解除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自行回收乙方运营场所内的______器材。超出上述期限未回收完毕的,乙方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且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用。
八、违约责任风险提示:_____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以诚实信用为保证,切实维护乙方的权利,双方若不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双方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协议。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其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失。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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