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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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小伙伴们在面对一些特殊事故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下面是心得大全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篇,感谢您的参阅。

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篇

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明确牡丹江市辖区内医疗纠纷引发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打造和谐社会关系,落实三实两创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xxx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处置我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切实维护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和工作秩序,保护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是指患者一方实施的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纠纷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分为一般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和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写恐吓信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等其他信息,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医务人员,干扰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正常工作和生活。

2、在公共场所以散发传单、散布谣言等形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3、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书,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经劝说无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聚众占据医疗机构医疗或办公场所,发生打、砸、抢等违法行为,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

2、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3、在医疗机构内或周边,身着孝服、静坐、下跪、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拉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围堵大门、堵塞交通等行为,不听劝阻,拒不按法律程序处置。

4、拒不将尸体按规定时间(死亡后2小时内)移送殡仪馆,以尸体相要挟,寻衅滋事,抬尸闹事、上街游行、堵塞交通,或将尸体从殡仪馆移到医疗机构或其它场所陈尸的;

5、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医疗资料或医疗器械、医疗设施,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

6、有职业医闹及社会黑恶势力等参与,发生严重围堵、冲击医疗机构以及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

7、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破坏医疗秩序、社会稳定的行为,重大的医院治安事件。

第二章应急处置体系

第四条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卫生工作市领导为组长,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市医疗纠纷引起突发事件协调处置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实施全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预案指挥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全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

第五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医院职责

1、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护理常规制度,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行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和能力。

2、成立医疗纠纷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责任。

3、积极配合患方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如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及可疑药物,做好输液、输血、注射、手术等器具器械的现场实物封存等工作。

4、对医疗纠纷迅速展开内部调查,了解诊治经过、事件原因、责任有无以及患者诉求等,及时与患方进行沟通。

5、与公安部门配合,建好驻医疗机构警务室,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保卫组织,依据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医疗机构内部治安应急预案,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6、制定并落实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责任处罚规定。

(二)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重点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从医疗管理上最大限度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2、协助开展纠纷协调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依规处理。收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对纠纷发展态势及时进行评估,并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3、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三)公安部门职责

1、负责指导医院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医疗机构驻点警务室建设,将纠纷事件尽可能控制在萌芽状态。

2、把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畴,在接到突发医疗纠纷事件报警后,立即派警到现场,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正常

的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协助进行调解工作。

3、对突发医疗纠纷事件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快侦快办快结,依法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四)司法行政部门职责

1、参与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双方当事人及时、认真履行调解协议;对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五)信访部门职责

及时掌握信息动态,根据《信访条例》引导诉求人通过正常法律渠道解决医疗纠纷,协调处置医疗纠纷群体性上访事件。

(六)民政部门职责

按照殡葬管理法规,为遗体运输、冷藏、冷冻、火化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

做好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受理并委托牡丹江市有关机构开展药品和器械鉴定检验工作。

(八)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职责

协调市内外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处理医疗纠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客观、公正、准确报道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进行正确舆论引导。对影响较大、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不得在结案前进行带有倾向性的报道;协助做好省内外其它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第三章处置程序

第六条按医疗纠纷性质分类实施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处置。

(一)一般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置程序

1、接到一般性医疗纠纷报告后,医院分管领导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展开调查,了解纠纷的原因、性质、责任,并组织力量维护院内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经调查分析评估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院方应耐心向患方解释,做好沟通工作,争取患方理解。若双方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的,应引导患方遵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或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2、接到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报警、报告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安排民警到现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协助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3、对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在维持好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同时,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医疗机构应将纠纷经过以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

(二)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置程序

1、医疗机构的处置程序

(1)医疗纠纷所在科室和部门一旦发现事态严重,应及时向医院医疗纠纷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报告,民警或保卫部门应及时介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保障工作。

(2)分管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领导要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件经过,封存有关病历及相关物品。接待患者或其家属,了解患方提出的涉及医疗方面的问题和要求,落实患方的合理诉求。

(3)根据患方提出的涉及医疗方面的问题和要求,立即组织院内专家进行讨论,作出初步判定结论,正面答复患方。对明确为医疗事故的,应主动与患方依法协商并赔偿经济损失;对难以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应引导患方按法定途径解决诉求,避免纠纷矛盾的进一步扩大和激化;对明确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耐心细致地与患方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告知患方处理医患纠纷的程序,

积极配合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置领导小组开展调处工作。

(4)当患方出现打砸行为或停尸、聚众闹事等现象时,医疗机构应立即报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严重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口头和书面形式报告有关情况。

2、公安部门的处置程序

(1)公安机关接到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报警后,要立即组织警力出警,采取有效措施平息事态,尽快恢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2)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告知患方按正常处理渠道解决纠纷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3)对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打、砸、抢、封门、堵路,占据医疗机构医疗或办公场所停尸、设灵堂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及时调查取证,采取果断、强制措施,依照法律法规严惩肇事者。

3、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置程序

(1)当接到院方、患方的报告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派员赶到现场,了解事件经过,并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了解医患双方意见分歧或争议焦点,开展教育劝导工作,宣讲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引导患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3)对经鉴定属医疗事故的,应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依法对医疗机构和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理。

4、司法部门处置程序

(1)接到市医疗纠纷事故协调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助开展调处工作。

(2)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

5、其他成员单位的处置程序

当发生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时,信访、民政、药监、宣传等成员单位要根据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需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使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因非法行医引发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置程序对经卫生行政部门确认为非法行医的,公安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事后总结。对经法院判决或通过调解处理的医疗纠纷,在平息后一周内,要将事件发生原因、调处经过书面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八条有效处置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各部门的职责所在。在处置过程中,凡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对在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触犯刑法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对通过调处解决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对导致重大差错和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在医疗纠纷事件中造成财产损坏及人员伤害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赔偿,对幕后操纵纠纷的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医患纠纷依法、规范、有序处理。

第十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群体事件,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本预案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新规定和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第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2

为有效预防在中考工作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到“安全、准确、按时、守纪、高效、有序”的工作目标,积极稳妥快速地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原则,维护我县中考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考试工作环境,圆满地完成整个招生考试工作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超源镇党委书记

程裕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基灿镇党委委员、分管教育领导

李林深镇派出所所长

冼桂钊镇中心校校长

潘谷连镇教育总支书记、中心校副校长

成员:何南广平初级中学校长

练毅广平第二初级中学校长

陈按辉镇中心校副校长

李炳祥镇教育工会主席、中考考务专干

李德镇中心校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冰镇中心校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炳华镇教育总支副书记

吴敏秋广平初级中学副校长

胡振坤广平第二初级中学副校长

李陆广平第二初级中学副校长

邓梓桂广平中学教务主任

二、突发事件主要类型

(一)重大失(泄)密类。如试题试卷被盗、被抢或运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等。

(二)自然灾害类。如发生洪涝、地质灾害、地震等。

(三)公共卫生类。如传染性疾病发生。

(四)其他突发事件。如考试期间出现的听力设备故障等偶发事件。

三、实行报告制度

镇中心校和各初中立即成立报告制度,对中考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处理。

(一)事发镇级及其学校。由镇中心校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镇政府、派出所,并报县招生办、县教育局、县政府分管县长及县公安局。

(二)镇中心校接到考点的报告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保护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县教育局、公安局,以及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

四、处理原则

处置中考期间突发事件,要坚持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遵循六项处置原则:

1.安全维护原则。

2.早抓早防原则。

3.及时妥善原则。

4.正确引导原则。

5.冷静应对原则。

6.宁顺勿激原则。

五、处理措施

(一)对重大失(泄)密事件

1.及时报告县招生办、县教育局及公安局。

2.保护现场。县招生办、事发地中心校领导速赴现场,保护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协助县公安局对失(泄)案件侦察侦破,有效制止事态的发展。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不透露有关情况。

4.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反省和检查,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做好对考生及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中考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1.考试前或考试后发生流行性疾病事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应急预案,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工作。

(2)镇中心校、各中学成立领导小组,深入班级认真落实做好预防措施。

(3)做好对考生、监考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和检查。

(4)做好各考点考场和试卷的安全消毒防疫工作。

(5)落实考点考场需配备防疫保护措施,增设医生及药品,实行监

控疫情,对患者及时进行治疗。

2.考试中发生流行性疾病事件

(1)将病因、病情立即向县教育局和卫生局报告。

(2)抓好考生、监考员及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防预工作,严格进行健康状况检查(考生是否与流行性疾病有接触;是否从“疫区”来;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体温等情况。)当遇到异常情况者,应及时采取措施,启用备用考场。对于确诊为流行性疾病者的考生,应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参加考试;如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则停止其参加有关考试工作。

(3)当考场出现危重病例时,考场监考员立即报告考点主任,考点主任应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同时报告考区主任,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在中考期间发生食品、饮水、空气污染等事件

(1)事发地立即向招生办、教育局和卫生局报告,镇人民政府报告。

(2)镇中心校、县教育局、卫生局及招生办等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工作。

(3)镇中心校立即组织监考员及时回收试卷等进行安全保管。同时疏散考生及其他人员到安全地带。

(4)事发地要保留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共有关原料等,控制事态情况。

(5)要落实对事发地督查,做好防疫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健康。

(三)对自然灾害等事件

1.在中考期间发生火灾、中毒等事件。中心校立即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报告招生办及教育局,报告内容为:现场具体情况、试题试卷安全保密情况。保护现场,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协助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同时及时组织考生及有关人员,救治受伤人员,送医院进行治疗,确保师生人员生命安全。

2.在中考期间发生洪水灾害或地质灾害事件。

(1)镇应急的领导要亲临现场,在县政府、教育局的领导下,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确保考点各考场安全,密切关注灾情发展,随时汇报。

(2)领导明确分工,24小时值班,落实接送试卷的安全保管及保证按时接送到各考点,落实监考员及工作人员是否到位;检查考生来??

途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安全,并落实救援队做好应急组织抢救工作。

(3)因突发生灾情导致考点无法使用的,要果断决定启用备用考点,并迅速组织考生转移、布置考场,确保考生和考试安全。

3.关于听力考试期间偶发事件的处理

第一: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光盘无声或不清楚,应立即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光盘,并由主考及时报告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批准确定顺延结束时间。

第二:听力考试进行中,出现录音光盘无声或不清楚。应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光盘。重新放音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试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报告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批准确定顺延结束时间。如出现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其余笔试部分的考试,并开始计算考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程序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县招生办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第三:听力考试开始或进行过程中,放音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换用备用的放音设备,处理办法参照第一、第二条处理。

对偶发事件,考点主考应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纪录上报县招生办,其中有问题的光盘应单独保存,考后随答卷一起送县招生办复查。

(四)预设考场:广平镇第二初级中学

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1、事件的基本情况;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鉴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鉴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总结,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8532643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__]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__]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5

为应对防不胜防的学校突发性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以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生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中"突发性事件"主要指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

1、传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特别是"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麻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感染性腹泻等;

2、由于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3、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

4、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事故;

5、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

6、由心理原因发生的自伤自残自虐性事件;

7、学生在校内发生的意外性伤害事故;

8、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的事件。

二、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成员应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锐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按规范操作,排查和消除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要求严格执行轮值制度,分区域安排值日巡视人员,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晨检、午检、班检制度,关注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执行各项检查评比制度,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反馈信息。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防非"要求准确、及时地上报有关信息;一旦发现突发恶性的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由学校向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必要时向"110"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制度,应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应立即组织人员就近送医院救治(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等);相关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庭取得联系,说明基本情况,让家长到现场协同处理;如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人群或班级,在稳定情绪、维护秩序的同时,采取一定疏散隔离、检查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杀处理;同时,应注意急而不慌,尽可能了解和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资料,以利于事故的正确处理。

三、一旦学校出现突发恶性的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z

组员:z

其职能主要有:

⑴、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⑵、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⑶、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⑷、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⑸、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z

组员:z

主要职责有:

⑴、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最近医院救治(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

⑵、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⑶、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况。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z

成员:z

主要职能是:

⑴、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⑵、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⑶、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⑷、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⑸、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z

成员:z

主要职能:

⑴、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⑵、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⑶、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小组:

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6

1、目的

确定工地潜在的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等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预防射线泄露、高参数蒸汽泄露、剧毒化学品泄露等造成的危害,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

2、适应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易燃易爆液(气)体、化学品、作业点或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重大泄露事故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爆雨洪水等)紧急情况。

3、办法

公安科归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人员集中的场所,火灾、泄露事故的突然降临,会使众多的现场被困人员感到大难临头,惊慌失措,争相逃命,互相拥挤,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因此,在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发生初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疏散被困群众,实行自防自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应立即实施《应急准备与响应》,组织人员疏散,公安科负责人员疏散工作,公安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如泄露等的控制,缩小范围,把损失减少到最底限度,要做到分组行动,互相配合。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现场受危胁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指挥。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由公安消防队组织指挥。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消防队汇报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工作。

事故照明小组人员迅速按各自分工需要照明的通道、楼梯及出口地段,启用各种照明设施,照明引导疏散。

内部疏散引导组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首先利用距着火部位最近的防烟(封闭)楼梯,其次利用未被烟火侵袭的普通楼梯、楼外安全梯或利用疏散阳台、通廊以及其他能够迂回到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简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不影响处置事故现场的地带。

外部警戒线组防止已疏散出来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域,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有效处理控制事故创造条件。

救援人员对疏散出来的危重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附件1:处置易燃、可燃液体泄露事故的措施是:

(1)临时设置现场警戒范围。在泄露量大量时,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制止一切点火源。

(2)绝对禁止与各种明火接触。在易燃、可燃液体物料泄露的范围内首先要绝对禁止使用各种明火。特别是在夜间或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不要使用火柴、打火机等进行照明。同时也要注意不要使用刀闸等普通型电器开关。

(3)注意防止静电的产生。易燃、可燃液体在泄露的过程中,如果流速过快则容易产生静电。为防止急电的发生,可采用堵洞、塞缝和减少内部压力等方法,通过减缓流速或止住泄露来达到防止急电的目的。

(4)要控制住物料的流向。对于泄露出来的液体,可采用疏导堵截等方法对其进行控制,尽量不使其范围扩大。特别是不要使泄露出来的液体流散到有明火的地方等要害部位。

(5)尽量避免形成爆炸混合气体。当易燃、可燃物泄露在库房、厂房等有限空间时,要有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以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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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7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一)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假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三)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漏岗现象。(四)带班领导、值班教师24小时开通通讯设备,确保联系畅通。二、临时现场指挥部1、学校一旦出现火灾,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报火警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值班教师及时切断学校所有电源,以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更夫负责召集学校附近居民组织及时救火。报警后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立即抢救学校贵重物品及重要档案、账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有关证人证词记录。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窃、抢劫、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1)迅速报警(110)(2)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学校财产安全。(3)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当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开展抢救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三、报告与响应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

后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8

为了做好工作,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东丽区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提高教育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和危害,保护招生工作人员和家长生命和幼儿园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本预案为春瑕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我园招生工作过程中突发的扰乱社会治安、扰乱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学秩序等事件。

发生突发事件时,本着“救人第一,控制事态,查清原因,稳妥善后”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成立春瑕幼儿园执行应急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丽颖

副组长:董寿革韩月 刘蕊

成 员:常桐黄静静杜佳 杨晨 袁立栋王延忠

三、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和报告

实行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监测制度,有关成员分工如下: 董寿革负责群众招生咨询工作;

常桐负责媒体(含互联网安全)的信息收集工作。 保安室负责校园受到冲击的处置工作

按上述分工,相关成员要实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能引发重大或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

凡是在招生工作中发生的上访、扰乱社会治安、扰乱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学秩序等事件,原则上由本单位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突发事件全过程的处理。但有如下情形的之一的,上报区教育局。

1.招生工作的突发事件(包括群体上访、冲击校园、堵塞校门交通等导致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造成部分或全部班级停课),认为难于控制,需要区教育局干预的;

2.在互联网出现的对执行招生政策的失实报道、不良言论或恶意炒作,或极可能引发不良的新闻连锁反应等情况的。

五、应急预案的基本程序

对上面所述情形,接到报告后赶赴现场。主要工作包括:

(1)迅速了解、核实和汇总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并迅速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联络协调,尽快调度人力、物力到达各指定位置

(2)有人员伤亡的,联系有关部门迅速做好救助工作,确保伤员第一时间就近送到医院;

(3)维持现场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袁立栋、王延忠负责);

(4)做好疏散工作,劝说群众尽快离开现场;并与群众代表对话,倾听群众诉求,尽量化解矛盾,承诺作出答复的时间(应急工作小组领导与有关成员负责);

2.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尽快研究解决方案,及时作出回复,做好善后工作(应急工作小组领导与有关成员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迅速与有关媒体负责人沟通,商议并落实应对方案,并与相关媒体沟通,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所发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六、责任追究

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应急工作小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误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误报突发事件或复杂局面的;

2.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措施的;

3.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4.应予以追究责任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本预案由本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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